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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保委: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灶具,共同守护居家安全

2025年07月16日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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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灶具是日常生活必需品,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安装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灶具,选购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在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店铺选购。

“四必看”

一看“熄火保护装置”

不购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根据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必须配备熄火保护装置,消费者切勿选择无此装置的产品,使用时也不可私自拆卸。该装置在遇到意外熄火时,能自动关闭燃气阀,有效防止燃气泄漏。

二看“铭牌标识”

不购买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全的产品。选购时需查看产品是否清晰标注制造厂及品牌名称、适用燃气类别(或代号)、适用地区、制造年月等关键信息。

三看“CCC”标识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需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醒目位置清晰标注“CCC”认证标识。 消费者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核实企业信息及获证型号。

此外,自2025年10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不得出厂、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连接燃气灶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建议不穿墙、不使用三通;需定期更换软管,时常检查连接管路是否漏气,若发现 软管或接头变形,应及时联系专业人员更换。

四看“燃气类型”

不购买未明确标注气种或燃气类别的产品,务必确认其与家中使用的燃气类型完全相匹配。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的相关规定,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自售出当日起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灶具,内部零部件可能严重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建议及时更换。

温馨提示

建议消费者购买燃气器具及配件时,优先选择大型商场、超市、品牌专卖店或正规电商平台等渠道;切勿受低价诱惑购买无产品名称(商标)、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及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购物时请妥善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售后维权。如发现商家销售“三无”燃气器具及配件,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小程序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新疆市场监管局

(责编:陈新辉、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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