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大领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记者会解读四部法规

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记者会,对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行解读,围绕四部法规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介绍,以推动各项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
记者会现场。张迪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铭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聚焦数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对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作为自治区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地方法规,将充分发挥立法对数据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通过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农田水利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化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规范农田灌溉与排水管理、完善农田水利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明确农田水利管理职责,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处长刘璨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内容。《玛纳斯》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之一,被誉为中华传统文化瑰宝。条例明确了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保护内容、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并鼓励和支持多种力量参与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实施将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与社会和谐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通过多种举措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防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体系:一是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体系,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统筹机制;二是夯实政府、学校、家庭等各方责任,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三是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服务体系,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实施分级预防策略,针对不同行为性质采取教育、干预、矫治等差异化措施;五是规范专门教育制度,保障专门学校建设及学生合法权益。条例的修改,为推进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李欣洋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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