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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

2025年03月16日10:1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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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昌吉3月16日电 (记者韩婷)3月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暨昌吉州“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上获悉,今年新疆将充分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从202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

活动现场。人民网记者 韩婷摄

据了解,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2025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新疆从2025年至2027年,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全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动加强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营造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满意的消费环境,2024年新疆开展了“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52.8万余件,其中,消费投诉11.3万件,违法举报2.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94.77万元。

活动现场。人民网记者 韩婷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杨军说,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将打造“放心消费在新疆”品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具体举措中,将筑牢夯实消费安全底线,狠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深化放心消费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有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提升维权工作效能;推动消费投诉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减少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并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力量,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

(责编:陈新辉、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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