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疆空气质量实现“一升两降” 超额完成年度考核指标
近日,2024年新疆蓝天保卫战成果出炉。全区优良天气持续增多,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全区空气质量状况实现“一升两降”,超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特别是“乌—昌—石”区域,在供暖期不利天气频频来袭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2024年,自治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1%,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合计24天,比例为0.5%,同比减少43天,比例减少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
随着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推进,天山北坡区域蓝天越来越多。2024年,天山北坡城市群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0%,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1%,同比减少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乌—昌—石”区域优良天数比例为83.7%,在2023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3.7%,同比减少3.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
2024年,聚焦“三大重点污染源”工矿企业、散煤用户、交通运输,新疆在天山北坡区域持续开展深入治理,从源头上阻断和减少污染排放。
针对工业源,自治区在135家污染物排放量百吨以上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将污染物排放量在50吨至100吨的企业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同时将其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铸造、工业涂装、煤化工、炭素等行业一并纳入治理。
聚焦燃煤源,“乌—昌—石”“奎—独—乌”区域散煤燃烧实现基本清零。
移动源是大气中氮氧化物的重要污染源,2024年新疆持续加大氮氧化物污染源的治理,加快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进程。截至目前,天山北坡城市群建成铁路专用线19条、里程达161.1公里,淘汰柴油货车1.55万余辆,更新新能源汽车1.83万余辆,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比例提高至50%。(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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