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高效办成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效办成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业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多个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联办事项高效整合,集成办理。
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办理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打造“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于2024年5月底前在全区普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
二、业务方案
(一)服务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已获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
(二)受理条件
见受理条件清单。
(三)办理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发起联办申请后,“一件事”管理系统调用市监部门“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接口,核验企业是否已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有效,则通过核验,可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2.食品经营许可
(1)在通过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后,企业(含个体经营者)提交相关材料,发起联办申请。发起联办申请后,“新疆市场监管登记和许可审批系统”对接“一件事”管理系统获取办件信息;
(2)经办人员审核企业(含个体经营者)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办结。如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现场核查通过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3)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3.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
(1)在通过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后,企业(含个体经营者)提交相关材料,发起联办申请。发起联办申请后,“新疆市场监管登记和许可审批系统”对接“一件事”管理系统获取办件信息;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食品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3)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食品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4.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
(1)在通过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后,企业(含个体经营者)提交相关材料,发起联办申请。发起联办申请后,住建部门通过“一件事”管理系统获取办件信息;
(2)住建部门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证;
(3)办理完成后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在通过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后,企业(含个体经营者)提交相关材料,发起联办申请。发起联办申请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接“一件事”管理系统获取办件信息;
(2)消防部门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业务办理完成后消防部门经办人员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同时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6.信息反馈
新疆政务服务网、“新企办”APP提供实时在线一体查询各部门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7.统一送达
政务大厅线下综窗负责材料流转和办理情况的追踪。综窗工作人员可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追踪办件进度,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相关事项完成办理后,政务大厅线下综窗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前期申请情况,将有关材料发放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政寄递)。
(四)办理途径
新疆政务服务网、“新企办”APP、线下综窗、自助终端均可办理。
三、预期成效
通过多表合一、一表申报,结合数据推送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通过“一网通办”、协同受理、优化流程,同步推进,大幅减少办事时间。群众可以一次性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查询到相关具体业务的政策法规、常见问题等,明晰各事项之间的先后逻辑关系。
四、任务分工
(一)业务定标及技术定标。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业务定标,并编制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技术工作方案,讨论及联合会签。(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组织各行业条线认领、发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为自治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三)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完成网络打通、接口挂接及联调上线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对接规范》和技术工作方案完成办件收件消息接口开发,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接口服务网关挂接工作,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完成联调上线。(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四)提供基础能力及数据支撑。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统筹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各相关部门梳理并反馈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包括国垂系统挂载的数据目录),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按照国家标准将所涉及的本行业的证照电子化,并推送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在行业条线发布相关电子证照文件等。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实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证照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五)统筹“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由各地人民政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各地数字化发展部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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