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价格更公平、更透明
2024年06月03日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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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新疆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要求,新疆聚焦“四同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的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促进常规挂网药品价格回归至全国低价。
深化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指导医药采购机构督促医药企业公平对待各地患者。原则上以挂网监测价为参照,主动调整针对本地区的偏高价格回归至全国低价,完成价格调整的挂网药品信息730条,其中,涉及前七批国家集采协议期内中选产品在非供应省份价格调整26条,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截至目前,受理价格存疑产品申诉98条,其余产品申诉仍在持续受理过程中。
不断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新疆已调整监测价药品平均降幅25.51%,按照2023年采购规模,预计减少采购金额5541.90万元,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逐步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责编:李龙、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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