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旅游景区、早夜市食品安全提示
全疆食品经营者:
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新疆的旅游旺季已经到来,夜间经济日渐繁荣。为做好旅游景区、早夜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疆食品经营者提示如下:
一、经营要合法。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
二、人员要健康。制售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衣帽整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制售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三、食材要安全。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应进行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明来源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生熟要分开。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加工、贮存工用具也应生熟分开,并作明显区分标识。
五、操作要区分。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冷素类食品等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场所。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及裱花蛋糕等应当设立相应的制作专间。
六、清洁要到位。制售人员手部、工用具、餐饮具、食品原料等均应彻底清洗、必要时消毒后再使用。
七、温度要控制。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豆制品、凉菜等高危易腐食品要低温存放。
八、用水要安全。清洗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用水应当为净化水或者纯净水。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专门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夜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定期排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全面净化夜间消费市场环境。印制《食品安全提示》,在本地各夜市开办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有效提升食品经营者的规范经营和食品安全意识,助力夜间经济安全、有序发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相关咨询,做到快受理、快解决、快回复,让消费者诉求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振消费信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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