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建议优化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疆巴州:纳入政策研究
“留言之后巴州公积金中心很快就与我联系,详细讲解了现有异地公积金对冲政策,并且表示将‘一年还款本息超过一年公积金缴存额而无法提取’的问题上会研究,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9月6日晚,来自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薛先生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据了解,薛先生在新疆巴州和硕县工作,并在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因在疆外其他省份购房,还款压力较大,建议优化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政策,让操作更加便捷方便。
网民留言。【点击查看留言】
日前,薛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称:“目前巴州开通了疆内异地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政策方便了购房者,也获得了一致好评。希望在现有政策上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让我们这些用巴州公积金在疆外买房的职工也可以享受到该政策。当前巴州公积金大额提取用以偿还异地商品房贷款的政策为:一次只能提取夫妻一方的公积金余额、两次提取间隔为1年、公积金余额必须达到一年还款的本息总额,提取公积金余额必须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因为每月还款额较大,一年的本息总和远超缴存余额,不能每年都能提取,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在此献言建策。”
官方回复。【点击查看留言】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9月3日,新疆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回复:“关于您提出的‘开通省外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的需求,目前由于未实现全国联网,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系统无法自动获取您在疆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信息,因而暂时无法实现。对于您提出的‘因一年还款额大于一年缴存额而不能每年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诉求,我们将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积极态度,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和规范,结合诉求内容,将您的建议纳入下一步的政策研究当中。”
网民给出“五心”好评。【点击查看留言】
9月4日,薛先生也对该回复作出“五心”好评,并表示感谢,是切实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8月底,新疆发布《关于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保障进一步做好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要求统一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简化担保能力评估、进一步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全区通办”等四方面。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欢迎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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