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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一户、不落一栋!新疆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06月15日11:00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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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15日电 (杨睿)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高海玻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8月底前完成“百日攻坚”,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危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6月底前要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摸底工作;2025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期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兵地结合部、乡镇建成区、村集市、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排查宾馆、饭店、宗教场所、培训机构、民宿、农家乐、私人影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排查内容方面,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突出排查“四无四擅”,即: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擅自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布局的自建房。

“百日攻坚”期间,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要突出整治“四无四擅”等违法违规行为,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高海玻说:“整治行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所辖区域的所有自建房进行认真排查,一房一档,建立乡镇(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在乡镇(街道)排查初步判定的基础上,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的自建房‘双向’排查,建立本行业台账,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在保障措施方面,财政部门要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资金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费用按照“谁拥有(使用)谁鉴定谁付费”执行,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各地政府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同时,各地要加大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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