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切实做好“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工作能力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5月18日,由乌鲁木齐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在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唐山路东社区召开全疆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现场观摩会,全疆街道、派出所、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此次现场观摩会。
自治区“3·17”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后,新市区消防大队专题向区领导汇报,提请区政府在自建房较为集中的二工乡召开自建房火灾风险防范观摩会。大队先后20余次对观摩场地、单位进行现场指导,观摩既要展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的典型做法,又要反应基层网格化管理、派出所消防监督、九小场所、群租房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详细介绍国务院安委办确定的6项重点治理内容以及电气火灾类隐患重点整治内容,确保展示内容有亮点,有指导意义,成果可学、可看、可推广、可复制。并安排各街道、派出所、社区负责同志及自建房房东代表依次前往观摩。
在观摩会现场,新市区大队通过展板讲解、宾馆示范点讲解和出租房屋讲解,向全体参会人员介绍了自建房火灾安全隐患检查的要点与方法,并结合自建房隐患治理相关要求,展示了社区以包户干部为组长招募志愿者成立消防小分队,轮流带队组织开展街面消防巡查工作的1301亮点工作做法。现场观摩会结束后,乌鲁木齐消防救援支队新市区大队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现场观摩各街道、派出所、社区负责同志根据自身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群众创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生活环境。
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队主动上门,对接相关自建房较为集中的街道,专题研究自建房消防管理工作,明确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大排查期间,大队监督员每天带队开展“敲门入户”行动,摸清情况现状,实现摸底排查全覆盖。目前,共计排查自建房2067栋。在公安分局大力支持下,380栋经营宾馆的自建房改造为群租房,剩余190栋。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贯彻落实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综合治理,压实各方责任,将监管举措向末端延伸,引导村民认清客观现状和现实隐患,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拧紧安全链条,将“隐患排查”摆在重要位置,常态化案例警示,引导和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落实日常巡逻巡查和动态隐患清理,并形成租住人员常态生活习惯和互相监督提醒的良好消防安全氛围。同时持续加强自建房连片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固化自防自救和实操实训工作模式,以社区为单元推动小型消防站建设,切实提升自建房连片出租区应急响应和初期处置能力。
来源: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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