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疆频道

喀什地区全面推行轻微消防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05月14日19:31 |
小字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出台了《新疆消防救援机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实施以来,喀什地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杜绝简单机械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适用“首违免罚”条件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违反的法律法规、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并及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选择性执法,切实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麦盖提县鼎尚鲜牛肉斑鱼荘经营者谢国锋在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说,“首违免罚”不仅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同时对促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也是一种激励、警示,每个企业都只有一次“首违免罚”的机会,这次申请了,今后都不能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了,否则将面临消防处罚、甚至从重处罚的后果。

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科长阳俊昌在对《办法》进行解读时说,轻微消防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能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意义重大。(阳俊昌、杨枭)

来源: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责编:陈新辉、韩婷)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