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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LOGO征集令!万元大奖等你来拿

2022年01月26日16:39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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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9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新疆特色资源优势,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现代企业、产业集群的“新”名片,不断提升新疆特色产品、优势产业整体品牌形象和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标志(Logo)。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三、作品要求

(一)征集内容为“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标志(Logo),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作品应充分展示新疆地域特色,突显“新疆品质”“绿色”、“天然”、“高品质”的产品特点和真(真实)、信(可信)、美(美好)的品质保障。

(三)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设计,造型美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整体造型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辨识度,易于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清晰展示,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四)应征作品设计图稿应为eps文件,图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五)应征作品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图样、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色值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及制图规范(该设计蕴含的意义、背景等),设计宣传口号字数控制在12个字以内,标志理念诠释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六)应征作品应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使用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四、奖励设置

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奖励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其他入围的作品分别奖励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应征作品获奖者须按照国家规定纳税。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秘书处)

六、投稿方式

1.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交《报名表》、《著作权确认书》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及《著作权确认书》(除签名外,手写无效)。

2.在截稿日前,以邮寄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至征集方。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收到付邮件)。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邮编:830004,收件人及电话:唐生国 15981738936。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主旨请注明“‘新疆品质’认证标志(Logo)设计+作者姓名”,并将《报名表》、《著作权确认书》、彩色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47835363@qq.com。

七、评选方式

1.初选。所有递交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初选,选取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主办单位组织评审组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评分,评选出入围作品。

3.公布。复评结果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应征者需提供设计的认证标志(Logo)高精度图片,并根据主办单位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对采用和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秘书处),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

八、咨询电话

唐先生:0991-2817206 ?15981738936

李女士:0991-2810215 ?13609993073

备注:《报名表》及《著作权确认书》下载地址:

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201/26318e6724444dfd850ba06789ba6967.shtml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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