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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

2022年01月24日11:26 |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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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长租房市场,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新疆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上发力,建造广厦千万间,为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安居难题,给他们撑起遮风挡雨的温暖天空。

【民生愿景】

让外来青年人早日圆“住房梦”

讲述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馆干部 王鹏举

2016年,我从甘肃来到新疆大学读研,三年后硕士毕业留在了新疆。之所以留在新疆,是因为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个人发展也充满希望。2021年,我通过人才引进政策来到昌吉市,工作算是稳定了下来,但是房子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单位没有宿舍,我租房子住,一个月租金就占去工资的近三分之一。刚工作的我囊中羞涩,又买不起商品房,就盼望着政府能采取措施,让像我这样的青年人能早日改善居住条件,圆了“住房梦”。

【两会连线】

要充分考虑新市民实际需要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努力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这让我感到很振奋。”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团委党组书记赵川长期从事青年工作,十分关注外来青年的住房问题,最近还在调研相关情况。

“当前,新疆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正在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必将吸引大量外地青年来到新疆这片热土建功立业、成长成才。解决好这些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是吸引他们留下来安心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因素。”赵川委员说。

围绕新市民特别是青年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赵川委员认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廉租房、城市保障性住房,目的在于解决新市民的“急难愁盼”,吸引更多的人来新疆就业创业。在落实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新市民的实际需求。

“新市民群体的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而城市三产一般都处于较为繁华的中心地段和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如果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建在交通不便的地段,对新市民就很难有吸引力。”赵川委员建议,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考虑新市民的实际需要,多选取交通便利、生活配套相对成熟的区域,采取新建、回购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另外可以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经验,建设一批青年驿站,让一些新进入城市的大学毕业生能够有一个暂时落脚的地方,等他们经济条件成熟时,再去购买商品房。

【会外声音】

今年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5.31万套

“今年,新疆计划在48个城市(县城)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5.31万套,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城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含各类引进人才、消防救援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李新说。

李新介绍,2021年,为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自治区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突出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立和土地、税费、金融等优惠政策,为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李新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全区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城镇公租房业务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指导各地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建设,完成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目标任务。(李行)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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