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新疆哈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郎酒”“習酒”白酒案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捣毁一销售假冒白酒窝点,查获侵犯“郎酒”商标权白酒15918瓶、侵犯“習酒”商标权白酒1188瓶,货值590万余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市公安局对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中和嘉苑地下停车场17号、18号车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车库内存放标注“郎酒”字样白酒687箱零6瓶(12瓶/箱)、标注“習酒”字样白酒99箱(12瓶/箱),车库使用人为宋某。经鉴定,上述白酒为假冒产品。随后,办案人员进一步深挖线索,在哈密市八一路体育馆北侧八一路喜农舍农家院,现场发现宋某转移在此存放的标注“郎酒”字样白酒639箱(12瓶/箱),该批产品外包装标识信息与在宋某使用的车库内查获的假冒“郎酒”信息完全一致,同属假冒产品。据调查,上述产品均为宋某购进,货值590万余元。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办案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宋某在地下车库存放假冒白酒,隐蔽性强。假冒白酒以次充好,不仅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形象,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该案金额巨大,违法情节严重,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随后展开刑事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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