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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乌鲁木齐新市区消防大队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工作

2021年10月19日21:56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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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新《消防法》宣贯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6月以来,乌鲁木齐新市区消防大队以《消防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主动担起牵头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和促进消防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辖区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和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执法检查既是对辖区消防工作取得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推动辖区消防事业发展的一次有利契机。大队党委高度重视,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了《消防法》执法检查会议,明确要求了监督员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并从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执法改革、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普法宣传等五个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会后大队召开了《辖区重点单位宣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续会,培训会上,大队监督人员向重点单位说明此次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接着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文件进行了宣贯,重点对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流程、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设置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同时对各场所负责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此次培训,进一步推进了消防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大队严格对照总队、支队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部署研究制定了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规划制定落实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重点场所和特殊领域的消防安全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消防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队伍建设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情况、对完善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等方面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同时明确了检查方式、地点、时间、人员组成及具体任务。

大队消防监督员严格依照相关消防规范和标准,认真查阅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强调单位负责人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该场所的安全运营提供可靠保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上级统一领导、大队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强化监督,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防患于未然。

大队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贯消防法律法规,推动《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同时将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机制,为护卫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合力,将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场所、区域的监管和督查,用好法律、行政等手段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动消防法及应急救援措施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并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下一步,大队会积极开展实地帮扶指导,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督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推动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提升辖区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事业长远发展。(乌鲁木齐新市区消防大队)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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