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新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要求,开展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短板,加强设施养护,完善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各地要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实现地下设施与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意见》强调,2021年底前,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奎屯市、阿克苏市6个城市先行先试,启动实施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摸底工作。重点对市政道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开展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人防工程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2022年底前,6个试点城市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县城设施普查,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设市城市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
2025年底前,全疆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王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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