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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问新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具体怎么干?

——新疆税务局相关人士解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1年08月18日11:35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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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和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更好地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8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闫勇等相关人士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高辉摄

推进精确执法,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

问: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彰显执法的力度与温度,此次《实施意见》对完善新疆税务执法制度机制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我们主要是从纳税人和缴费人、税务人这两个方面来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一方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力求在柔性执法中显温度。我们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要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在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新疆税务局年初细化推出了新疆“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另一方面,对税务人来讲,我们将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规范执法中彰显公正,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

推行精细服务,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关于新疆智慧税务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新疆税务局立足新疆区情税情,着力建设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丰富完善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渠道、办理方式,融合、改造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加快向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建立自主定制、智能推送的宣传辅导模式;全面接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纳税人缴费人行为,有效满足个性化在线办税需求;持续优化线下无障碍服务环境,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办理业务、现金纳税缴费等个性需求。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问: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税务部门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新疆税务局坚持不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目标为导向,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是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出台“惠苗固本、助苗强干、护苗成长”3大类17项举措,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29.38万户,同比增长24.36%。其中,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民营企业)5.01万户,同比增长32.49%。

二是出台《关于支持自治区“十大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支持“十大产业”发展的17条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服务“十大产业”水平。持续加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办理制度性留抵退税21.28亿元,涵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大大减缓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经营发展。

三是立足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推进财行税“十税合一”简并申报等办税便利化措施,将“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范围扩大至180项,占纳税人办税事项的90%。

问:请结合《实施意见》部署,介绍一下“十四五”时期在开展精细服务方面,税务部门有哪些细化举措?

答:我们按照《实施意见》部署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

一是精准开展政策推送。基于云计算、在线交互等技术,开发“企微税”互动平台,采取多维标签为纳税人画像,以“一键直连”方式沟通税企,改变以往“大杂烩”“一锅端”的方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政策精准送达、智能推荐。

二是创新实施不见面办税缴费。搭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ITS等系统的远程辅导平台,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通过人工和自动两种方式远程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事项。同时,持续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端相关软件操作和涉税办理流程等相关配套措施的答疑解难,通过电话、微信、QQ等线上方式辅助办税,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顺利及时完成涉税事项办理。

三是及时响应诉求。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问计问需,开展“问需求、化春雨、优服务”及“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主题实践活动,根据调查数据结果,开展全面深入分析,研究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的变化规律、趋势走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期盼关切,推出具体服务措施,促进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

四是全面推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服务。通过代理人实名登录和委托协议双向授权保障委托人办税权益,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开展代理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线上办税渠道,为委托人选择代理服务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环境,确保线上代理行为可还原、可追溯,明确代理服务责任,更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杠杆化服务作用。

实施精准监管,建成税务监管新体系

问:《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请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答:一是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加强对风险纳税人办税缴费行为即时验证和有效监控,实现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二是整合各方优势,凝聚工作合力。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疆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分工要求和四部委工作部署,精准施策、重拳出击,先后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虚开骗税的嚣张气焰。

三是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8月以来,新疆税务局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检查虚开和骗税企业1164户,通过警税协作抓捕犯罪嫌疑人219人,敦促自首5人,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的猖獗势头,有力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问: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要在全区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在持续完善升级税务监管体系方面,下一步还有哪些部署?

答:我们在持续完善升级税务监管体系方面将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先进分析工具,开发针对性强、时效性高、接触率低的税收监管模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做到事前对纳税人预测防范,事中出现问题及时提醒阻断,事后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二是强智控严执法。“用好数据聚能、盯好重点聚焦、抓好严打聚力”,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借助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在海量数据的支持下,开发纳税人全息画像模型,强化纳税风险预警、评估和防范,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监控预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信用+风险”新型动态监管机制,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三是开发动态风险监控模型。根据动态风险和信用数据,对纳税人进行动态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管和服务措施,对高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精准防范,从而实现精准监管、提质增效。

拓展精诚共治,建成税收共治新体系

问:税务部门今后在促进跨部门税费信息共享、深化诚信纳税管理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答:税收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和财政部门配合,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加强和银行协作,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和市场监督等部门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

二是加强社会协同。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继续做好警税常态化联合办案,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级动态提醒,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及时更新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帮助企业解决跨境涉税争议。

今年自治区还将制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为税费信息共享、诚信纳税管理提供保障。(杨睿、实习生高辉整理)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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