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21年04月07日17:47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你单位本季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力度有所减弱,希望你能够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近日,乌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监督检查时向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监督检查情况。

“主要还是我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有所松懈,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该局主要负责同志感慨地说。通过这次监督反馈,给该同志敲响了警钟,只有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第一种形态”。自《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施行)》出台以来,乌什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动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新路径和新方式,通过每月一报、履责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经常性、全方位开展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使监督更加及时、更加贴近、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针对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力度有所减弱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纳入派驻机构监督范围,有效将派驻监督作为推动党委(党组)精准规范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使得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张怀科)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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