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组织开展节后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2021年02月24日13:49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促进春节后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责任意识,2月23日上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学习过程中,司法所所长杨海铭首先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节后思想疲软现象、手机定位等问题做了强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做好日常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随后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民法典》。此次学习活动采取“领学+自学”学习的方式,司法所所长杨海铭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带领社区矫正对象一起学习《民法典》,用发生在本辖区真实的案例,讲解了在婚姻关系、合同权、继承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理解和学习。

司法所所长杨海铭强调,《民法典》是生活和工作的法宝,要加大宣传力度,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让《民法典》发挥真正的价值。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好公民。(柯丽丽)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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