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税务局成功征收第一笔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2021年01月19日16:0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排污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2021年1月14日,新疆新华圣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开出和田地区首张金额为152640元的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完税证明,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实现了平稳承接。

“我本以为需要回墨玉县办理,没想到在与和田市税务干部的沟通下,国家税务总局墨玉县税务局及时完成了税费种认定,我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就完成了申报缴款,拿到了完税证明。”新华圣树财务人员张娥告诉笔者。

据了解,该公司注册在墨玉县,在和田市涉及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业务。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后,类似企业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即可就地就近完成申报缴费,大大缩短了办税时间,节约了办税缴费成本。(侯剑)

(责编:陈新辉、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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