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矫正中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2021年01月10日15:47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社区矫正对象学好《民法典》,在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运用好《民法典》,1月8日上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学习民法典。

在学习中,高新区(新市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安磊说,大家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服从监管和改造。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介绍《民法典》的实施,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坚持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在学习中,安磊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婚姻关系、物权、合同权、继承权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通过阅读《民法典》、关注法治日报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同时,建议他们不仅自己要认真学习《民法典》还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广泛转发《民法典》的知识点,以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

学习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今后,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民法典》,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同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管,顺利回归社会。(白雪晴 叶乐)

(责编:吐孙那衣·艾先、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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