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搭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新平台”

2020年11月05日22:27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暖心的政策、贴心的服务,助力搭建起退役军人施展才华的“新平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励行印务部法人杨烁从新疆武警总队退役后,2017年登记设立了自己的印务部,红红火火地开启了创业之路。因享受个体工商户自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年下来,他享受了5.09万元的退役士兵税费优惠减免。

今年受疫情影响,印务部的业务开展困难,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等让杨烁压力巨大。复工以后,税务部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为杨烁送上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现在印务部正常运转起来了,税务部门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大的支持,我一定撸起袖子加油干。”杨烁满怀信心地说。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能享受多少税收优惠?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马学慧算了一笔账。“我们公司有一名退役士兵,每月能享受增值税减免750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下来一年能减免近万元。后期我们将针对性招用退役士兵,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此外,纳税人已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及全体税收优惠的,还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冬梅收到税务干部推送的政策“红包”时,不由得一阵欣喜。原来,企业于2019年聘用了一名退役军人担任押运员,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该企业在短短7个月的时间里,享受了5250元的退役士兵税费优惠减免。

截至目前,米东区已有21户企业将47名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信息录入税务“金税三期”系统,其中大部分企业是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中的小微企业,年平均招收退役士兵1-2人,可实现年平均减免税额约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米东区税务局通过大数据动态跟踪本地符合政策的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采取“一对一”政策辅导的方式,帮助退役军人、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实现“用工”与“就业”的双赢。(高隆慧)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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