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2020年05月20日19:01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副局长方强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提出要求。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规则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规则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要求,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为全面实施《社区矫正法》做好准备,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5月2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在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市各区(县)社区矫正干部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强主持。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羊毛工镇司法所长王喜介绍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经验。

推进会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马艳芳、米东区羊毛工司法所所长王喜在发言交流中从不同侧面介绍了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在队伍建设、软硬件设施的配套,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转化,以及心理矫正,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米东区刑罚执行一体化挂职民警黄峰、天山区刑罚执行一体化挂职民警闪荣则着重从参加刑罚一体化建设,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帮扶等方面交流了工作体会,通过各自的工作,阐述了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互相协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乌鲁木齐市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现场。

最后,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强讲话,对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五点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区(县)要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根本,严格落实监管教育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各项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推进。

第二、加强机构建设,构建专业化队伍。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加强与编办、组织人事部门、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实际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工作机制,引进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管理队伍。

第三、关心关爱挂职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各区(县)司法局要关心挂职民警的工作、生活,使其安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区(县)要做好挂职民警考核奖励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挂职民警在岗在位,充分发挥挂职民警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和执法主体,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矫正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现代科学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现象。

第五、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矫正效果,提升矫正对象守法意识。目前,要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法》,要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素质,增强其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的意识,降低不稳定因素。

会后,与会人员到米东区东路片区和铁厂沟镇司法所,现场观摩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白雪晴)

(责编:萨妮娅、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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