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纪委监委: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对症下药开良方

2020年04月16日19:59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我委在查办你单位1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干部管理不严、党的建设弱化、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纪律检查建议……”近日,新疆伊宁县纪委监委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释放了强烈的“警戒”信号。

“在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我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查摆出的具体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完善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加强单位的警示教育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单位负责人诚恳地表示。

今年以来,伊宁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在对有关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特点,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深刻剖析产生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建议程序。遵循“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即由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或者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事项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同时,严格审批签发,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制作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先由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提出建议,报请协管领导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为了防止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抓好做好后续跟踪落实。该县纪委监委责成相关单位明确接受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回复建议材料上报。今年以来,伊宁县纪委监委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共29份。

“下一步,我们还要做足‘后半篇文章’,在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教育’,不仅通报处分决定,还要根据建议书内容进行案件原因剖析和特点分析,督促并要求相关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违纪案例摆问题、剖根源、拿举措、抓整改。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自查自醒、引以为戒,形成从‘纸上的教训’转变成‘心上的敬畏’再转化为‘言行上的禁止’的良性循环。”伊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冯兰)

(责编:吐孙那衣·艾先、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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