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让政策“春风”吹散疫情“阴霾”

2020年04月13日22:0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喂,您好,这里是天山区税务局,请问您是周女士吗?是这样的,您2020年1月7日在网上代开了一张演出费的发票,当时您缴纳增值税1019.42元,疫情期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现在可以退回您1019.42元增值税。”近日周女士接到了这样的电话。

通过与税务部门咨询了解,周女士电话里所说的退税,其实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第五条:“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只要提供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税款会直接退回银行卡,无需再跑税务局。

周女士说:“这次的退税就像是吹到了政策的‘春风’,仿佛把疫情的‘阴霾’也吹散了,感谢税务部门主动联系我,贴心服务很温暖。”

新疆突玛丽斯大饭店也收到了来自税务部门的“大礼包”,该企业1-2月减免了近20万元的增值税。“我们企业在疫情期间遭受了巨大损失,税务部门主动联系到我们,为我们详细讲解了优惠政策,我们这才迅速享受了政策红利,虽然现在依然面临着成本上升、人员流失等诸多挑战,但这些优惠政策给了我们动力和信心。”新疆突玛丽斯大饭店的财务负责人吐尔逊江·阿布力米提介绍。

据了解,天山区税务局为辖区内583位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代开发票的个人进行了退税,累计退税金额81187.48元;帮助辖区内731户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的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共计享受减免税额合计520.23万元。(吴燕、刘文年)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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