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一线监督员”作用

新疆布尔津县实现农村“小微权力”运行透明

2020年04月10日17:26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疆布尔津县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通过明晰职责、规范程序、综合评议等方式,实现农村“小微权力”运行透明。

理清职责,明晰监督内容。厘清权力范围,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力清单12条》,重点聚焦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惠农政策落实等重要事项,将监督范围、流程及要求以展板的形式上墙公示,轨迹化指导监督工作开展,监委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审核5670个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质询314个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完善监委会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围绕作风教育、村务监督职责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512场次,培训监委会成员1536名,实现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相分离,改变了村“两委”干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

跟踪管理,规范决策过程。编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延伸监督环节,分为会前、会中、会后全程监督。召开村级道路修缮、兴修水利设施、惠民生项目发放等涉及村集体利益的重大会议前,最大限度发挥民主集中,监委会成员通过入户走访广泛收集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四老人员意见1328条提交村委会作为会议决策的参考依据。召开会议过程中,监委会对144个村务决策的程序不规范、“四议两公开”不按程序执行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4条,纠正不合理开支14笔,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会后组织评议,及时检查财务收支等情况,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对村级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征集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质疑120条,保证了项目安全与资金安全。

综合评议,提升监督实效。公开监督结果,去年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提供问题线索37条,其中不按民主议事程序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6个、涉及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11个,及时向第一书记和村党组织反映,协同乡镇纪委调查问题12人次,及时纠正村干部的苗头性问题17个。乡镇党建办每年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利用民主生活会、村民大会等契机,组织30-50名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评议,发放调查问卷及满意度测评表,对13名因履职不力、群众满意率低于50%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同时,梳理问卷调查中的137条意见建议,由村委会牵头,分类分批次解决,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确保当年内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已纠正财务收支等问题19起,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切实推进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落实。(王松松)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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