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

——2020年1至2月乌鲁木齐市共调处纠纷1094件

2020年03月12日14:4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作用,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和广大调解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服务“防疫复产”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主体作用。要求全市基层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指导各基层调委会积极开展做好相应防疫复产工作。

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熟”优势,积极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片区司法所长黄铮在社区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及时为居民排忧解难,通过讲法、说理耐心疏导,成功调处了3起婚姻纠纷,使当事人双方破镜重圆。经开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片区馨园社区调解员孙艳梅入户排查及时调处因噪音扰民引发的邻里纠纷,及时对噪音方进行批评教育,从而防止矛盾激化。

积极倡导和推行“互联网+”等简易调解模式。 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同时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使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反映诉求。如,沙依巴克区八一片区司法所将所长阿依古力的电话、微信在片区所有社区发送,告诉居民有矛盾找调解、有纠纷找司法。最近,司法所与社区调解员配合,成功调处了多起婚姻、邻里等矛盾纠纷。

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QQ 群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案例、问答等形式向企业、员工进行宣传,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并第一时间调处劳资纠纷。如,经开区(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司法所、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第一时间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强力推动调解、普法相结合。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工作,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把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优势,主动深入群众,宣传上级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坚定信心,共渡难关。同时,加强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对于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报告,为领导决策处置提供依据,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乌鲁木齐市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采取灵活调解方式,做到了防控、调解两不误。据最新数据统计:2020年1至2月,全市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94件,成功率99%,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白雪晴)

(责编:萨妮娅、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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