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25日电(陈新辉)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各地、州、市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疫情应对和救治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疆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开通跨省和疆内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布节日期间备案电话,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可直接电话备案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是做好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疆内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垫付,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按月组织清算。跨省异地就医发生个人垫付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是做好救治资金预付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自治区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付专项救治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和舆情防控,保持医疗保障系统信息畅通,确保工作响应及时、应对迅速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