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首個自治區級供熱地方性法規
2026年08月07日10:21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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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疆出台的首個自治區級供熱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七章48條,分總則、規劃與建設、供熱保障、用熱服務、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對群眾關切的住宅供暖溫度不高、設施維修權責不清、投訴維權流程較慢、溫度不達標退費爭議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進行了回應。
“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居民臥室、起居室室內達標溫度為20℃,較國家通用18℃標准提高2℃。”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市管理監督處二級調研員王寧介紹,《條例》包括多項惠民內容,提高了居民供熱達標溫度標准、設定了測溫標准規則、明確了退費標准,首次以專項條款形式清晰界定入戶閥門維修維護責任。
《條例》明確,供熱單位測溫時間,要避開12:00—16:00氣溫最高時段﹔測溫點位為房間中心距地面1.4米—1.5米處。同時,還明確非因居民熱用戶原因造成臥室、起居室(廳)溫度低於20℃高於18℃(含18℃)的,按日退還50%採暖費﹔低於18℃的,按日退還100%採暖費。退費起止時間為用戶告知之日至測溫達標之日。
《條例》還從制度上構建了企業處置、行業監管、應急接管三級閉環管理機制,明確熱用戶反映室溫不達標應當24小時內上門測溫,供熱設施故障應當2小時內啟動搶修,停暖要提前告知,確保群眾供暖訴求有人接、問題能處置、困難能解決。(王亞芸)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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