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進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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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記者從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獲悉:根據日前印發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新疆聚焦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技術轉移人才評價和職稱評定、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三大領域開展試點,著力破解科研人員“不敢轉、不願轉、缺錢轉”問題。
目前,新疆大學、新疆醫科大學、喀什大學、新疆工程學院、自治區農業科學院五家試點單位已進入全面推進階段,10月起相關經驗將在全區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廣。
聚焦“不敢轉”,換種管法,不考核“保值增值”。《方案》明確,職務科技成果實行資產單列管理,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范圍。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后形成的國有股權,減持、轉讓、退出及破產清算等處置均由單位自主決定,不審批、不備案。轉化所得收益全部留歸單位,主要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員和后續研發轉化。同時建立盡職免責制度——單位領導和職能部門勤勉盡責、依法依規決策、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予追究相關決策失誤責任。
破解“不願轉”,關鍵是讓轉化貢獻“算工分”。改革打通技術轉移人才職稱通道:從事概念驗証、中試熟化和產業化工作的高校教師、科研人員,可納入“教學科研並重型”“自然科學研究系列—應用研究及技術開發與推廣類”等序列參評,重點看科技成果轉化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價值﹔專職從事轉化管理服務的人員,可納入“工程系列”“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技咨詢與科技管理服務類”等序列參評。試點單位還可按市場化方式引進聘用技術轉移人才,對貢獻突出者給予獎勵。
破解“缺錢轉”,突破口是盤活橫向結余經費。《方案》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方式入股科技型企業,形成“技術入股+現金入股”投資組合。科研人員與單位約定的收益分配比例,科研人員一方不低於90%。出資方式靈活多樣:可自己出資轉化自己的成果,也可是持有經費者與持有成果者合作出資,還可用結余經費按“同股同價”方式收購單位持有的技術股。
“‘三項改革’瞄准的是科技成果轉化中最關鍵的三個堵點。”自治區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處處長吐爾遜江·哈力克說,單列管理消除“敢不敢”的顧慮,人才評價激發“願不願”的動力,盤活橫向結余經費破解“有沒有錢”的瓶頸,三者環環相扣,目標是讓更多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謝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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