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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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出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加強全疆各地(州、市)以及縣(市、區)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團結和諧的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將遵循以人民為中心、團結交融、綠色發展、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共建共治共享、約束引導並重、多元友好八大原則,發揮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的作用,以空間互嵌為載體更好地服務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全方位互嵌。
《導則》圍繞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的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建設策略等5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從公共服務設施、市政配套設施等8個方面明確標准規范。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建設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以滿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工作目標。規模以城市道路網、自然地形地貌為基礎,結合社區所轄居住小區數量和范圍,結合人口和路網密度,統籌劃定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范圍。原則上以0.3萬—1.2萬人口規模,步行距離300米—500米為宜。
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的建設採取補齊短板、有機嵌入、分類推進、提升內涵、風險抵御策略,以既有居住社區和老舊小區為重點,優先補齊水、電、氣、路、熱等市政基礎設施老化、破損等短板,完善“一老一小”設施短板,解決停車設施短缺等問題,整治社區環境衛生。通過構建適配居民需求的設施體系與包容開放的社區環境,創造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條件。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同步印發了《互嵌式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指引》,主要針對社區綜合服務站、幼兒園、托兒所等21個領域規范化建設,細化了108條建設規定,其中:69條為必建項目(必配),20條為可建項目(標配),19條為具備品質提升和需求社區配建項目(超配),為項目建設驗收提供專業指導。(王亞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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