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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老頭樂”該如何“樂”得安全?

2026年04月15日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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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師五家渠市的街頭,低速三、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穿梭於早市攤前,停靠在校園門邊,活躍於街頭巷尾……憑借價格親民、操作簡易的優勢,“老頭樂”已成為不少中老年人短途代步的“標配”。然而,當保有量逐年攀升,無牌無証、人車混行、非法改裝等亂象也隨之而來。

每逢集市,五家渠市祥源菜市場、北海1號街等處便成了“老頭樂”的“秀場”。部分車輛在人群中逆行穿梭,有的非法加裝雨篷導致視線受阻,更有甚者擅自拓寬車身,行駛時搖搖晃晃。“他們騎車從你面前‘嗖’地穿過去,嚇人一跳,太危險了。”市民段帥金對此頗有微詞。出租車司機李燦幸坦言:“老年朋友有時不看信號燈、不按標線行駛,強行變道或逆行,我們見了都得躲著走。”

亂象在上下學高峰期尤為凸顯。在五家渠第二中學附近,各式“老頭樂”聚集接送孩子,與過馬路的學生交織在一起。教師陸志剛無奈表示,常教育學生過馬路要小心,但這些車輛往往不躲不讓。面對執法,甚至有車主理直氣壯地認為“低速車不算機動車,不影響交通”。

須知,“低速”不等於“零風險”。五家渠墾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黃博文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駕駛機動車將面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處15日以下拘留。據統計,去年五家渠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達659起,其中未按規定道路行駛、逆行是主因。這些冰冷的數字背后,是駕駛人對交規的漠視與僥幸心理的作祟。

“無需駕照、不用上牌,買了就能開。”——在“老頭樂”亂象的背后,銷售環節的刻意誤導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部分商家為逐利,在推銷時對車輛屬性含糊其辭,甚至將需持証上牌的機動車宣傳成“非機動車”。

消費誤導的后果,往往由消費者“埋單”。市民孫錦學懊悔地說,買車時商家絕口不提駕照和手續,如今上路被查才知違法。由於現行法規對機動車駕駛証申領條件有明確要求,不少中老年人陷入“車合法、人無証”或“車超標、無法上牌”的尷尬境地。一旦發生事故,因無牌無証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往往給家庭帶來沉重負擔。

針對銷售源頭,師市市場監管局加大了執法檢查力度。師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海一博表示,通過全覆蓋排查,嚴查違規銷售超標車輛行為。然而,執法過程並非一帆風順。民警胡光亮坦言,由於使用者多為老年人,執法時常面臨情理與法理的沖突,部分老人以“年紀大、不懂法”為由抵觸處罰。

新疆函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黎文麗律師指出,“老頭樂”在法律界定上的模糊,導致責任認定、保險理賠存在諸多爭議。治理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和稀泥”,亟須從頂層設計厘清邊界。

治理“老頭樂”亂象,處罰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歸宿。如何在保障中老年人出行便利與維護公共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師市正積極探索“全鏈條”治理模式,讓“老頭樂”駛入法治軌道。

嚴管“源頭”,更要疏導“心頭”。連日來,交管部門聯合社區、學校開展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在青湖路街道青湖南路社區,交警通過現場講解、發放手冊等方式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社區黨總支書記陳杰說:“不少居民表示以前真不知道要駕照,現在明白了利害關系,願意主動配合整改。”針對外賣騎手等高頻出行群體,交管部門還開設了交通安全大課堂,引導從業者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

優化服務,降低合規成本。交管部門在強化路面執法的同時,也在便民服務上做“加法”。通過簡化上牌流程、提供駕考咨詢等舉措,引導車主主動登記上牌、考取駕照。隨著公交線路的優化,部分老年市民也主動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市民朱蓮珍感慨:“現在乘坐公交車出行很方便,老年人安全第一,沒必要非開那危險的‘老頭樂’。”

多元共治,方能源頭破局。目前,師市已初步形成“生產監管+銷售管控+道路執法”的聯動機制。市政協委員李春江認為,“老頭樂”治理本質上是民生需求與城市治理的博弈,既要法律約束,更要服務引導,讓群眾在合規的框架下安全出行。

“老頭樂”的初衷是便民利民,治理的終點是讓便利與安全並行不悖。通過有溫度的宣傳、有力度的監管,引導“老頭樂”走出“任性”的灰色地帶,成為老年人出行的“安心之選”,這不僅是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應有之義,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齊琳潔、朱小麗、杜儀)

來源:第六師融媒體中心

(責編:娜地拉、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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