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出台管理辦法 加快推進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2026年04月13日10:37 | 來源:兵團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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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兵團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兵團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責,規范申報條件與程序,全面加強綠色礦山建設與管理,加快推進兵團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綠色礦山是指在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中,實施科學有序開採,對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擾動控制在可控范圍內,實現礦區環境生態化、開採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礦山。兵團對綠色礦山實行名錄管理,將從兵團級名錄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礦山。
《辦法》提出,礦山企業是綠色礦山建設的責任主體,需主動對照標准開展自評與整改。新建礦山應當在投產后1至2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生產礦山在辦理採礦權延續、變更手續時,應當明確建設時限,加快升級改造。剩余儲量可採年限不足3年的生產礦山,應當重點做好閉坑前的污染防治及生態修復工作。
《辦法》提出一系列激勵政策,包括保障綠色礦山項目新增用地需求,優先以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上市融資等。
在監督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建立綠色礦山“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實地抽查核查,對不符合標准的礦山按規定移出名錄,並明確14種移出情形,以保障綠色礦山名錄的“含金量”。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配套的《兵團級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同步發布,與國家級指標共同構成分級管理的評價體系。(馬燕)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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