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將啟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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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為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保障新就業形態人員合法權益,推進兵地人社事業融合發展,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新疆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6年7月1日起,自治區、兵團一體開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了試點的范圍和對象。2026年自治區、兵團將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平台企業總體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2027年探索將職業傷害風險較大、勞動管理強度較高的其他行業平台企業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
試點平台企業應當按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規定參加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為通過平台注冊並接單,以平台企業名義在自治區、兵團區域內提供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等勞動並獲得報酬或者收入的新就業形態人員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實現每單必保、每人必保。2026年,執行國家確定的行業繳費基准額(出行行業每單0.01元,即時配送行業每單0.07元,同城貨運行業每單0.18元)。2027年,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優化繳費政策,按照國家部署確定行業繳費基准額並實行浮動,具體政策另行制定。
自治區、兵團人社部門將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優化經辦流程、加強服務指引等,保障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推進。通過公開招標,選擇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作為委托辦理機構,協助各級人社部門開展職業傷害確認、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等工作﹔推動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發放“三件事”集約為“一件事”辦理,明確各環節時限,提升便捷度﹔通過辦事大廳、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提供服務指南和政策解讀,加強政策宣傳普及。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會同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資金管理和風險防控,並強化運行監測。各地各相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能督促平台企業依法參保,按時足額繳費,推進應保盡保。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平台企業和勞動者知悉政策權益,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推進試點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趙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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