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方位保障新就業群體“安居樂業”
日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黨委社會工作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就業群體住房保障及友好場景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為網約配送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長途貨運司機、網約同城配送貨司機、網絡主播等新就業群體,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和友好便利工作場景。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切實抓好民生保障,多渠道挖掘潛力,加強穩崗促就業工作,促進重點群體穩定就業,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通知》從保障性住房供給、商品住房支持、住房公積金便利使用、物業服務優化、公共服務短板補齊等方面,著力解決‘落腳難’‘進門難’問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處長馬泉介紹。
公租房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新就業群體,取消戶籍限制,依申請納入公租房實物配租范圍。對本地暫無住所、暫無所屬社區的,開辟綠色通道,能提供就業証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區提出申請、優先解決。鼓勵流動人口、新就業群體用工企業,根據員工需求“團租”公租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方面,鼓勵新就業群體用工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鄉鎮(街道)、園區盤活閑置存量房屋(舊宿舍、辦公樓)改造為“小哥公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符合購買條件的新就業群體,可申請進入當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因工作流動需退出的,由當地政府回購,優先再次安排給新就業群體購買。
商品住房方面,對新就業群體在工作地有購買商品住房需求的,鼓勵通過團購方式減輕新就業群體購房負擔。同時,支持辦理異地轉移接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非繳存地購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與本地繳存人員享有同等貸款權益。
除了解決住的問題,《通知》還著力優化新就業群體的工作體驗,將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全力推進“騎手友好型”社區建設。因地制宜建設新就業群體飲水、充電、休憩、納涼、取暖等暖心服務驛站,完善智能快件箱、智能門禁系統等即時配送便利化配套設施和條件,規劃設置網約配送和寄遞集中取送點等,為新就業群體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王亞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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