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治賦能 古城煥新韻
“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不到古城,不算到喀什。”漫步喀什古城,土陶巴扎的斑斕靈動,鐵匠巴扎的叮當不息,彩虹巷的彩牆絢爛,百年老茶館的茶香裊裊,一磚一木、一鋪一坊,皆銘刻著歲月的痕跡,訴說著千年的故事。
這份古今交融的活力,背后藏著怎樣的治理密碼?
9月10日,在“砥礪奮進七十載 天山南北譜華章”大型集中採訪活動中,記者走進喀什古城,從街巷間的故事裡找到了答案。一部為古城“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規,正讓保護與發展相得益彰。
“古麗的家”是店主沙拉麥提古麗·卡日經營的民宿。在這裡,游客既能品嘗茶飲美食,也可閑坐聊天、欣賞歌舞,還能選擇在此留宿,深度體驗當地生活。
“我生在古城、長在古城,親身經歷了古城翻天覆地的變化。”沙拉麥提古麗說,在她小時候,老城房子大多是生土建筑,基礎設施極為落后,用一句話概括就是“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水管牆上挂,解手房上爬”。
2009年起,國家和自治區累計投入資金逾70億元,在保留原有空間格局的基礎上,對喀什古城進行改造、加固和修繕。然而,隨著改造后游客量逐年增長,部分商戶為追求利益擅自擴建房屋,甚至破壞傳統歷史遺存,“保護”與“開發”的矛盾日益凸顯。
“古城每條街巷都是歷史的見証,在保留歷史印記和商業開發間更好尋求平衡十分必要。”喀什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劉孟馨說。
對此,自治區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進一步加強喀什古城保護,合理、規范利用古城資源。2024年5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古城保護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
“出台條例進行保護非常好,我希望從小生活的地方能被更多人長久喜歡。”沙拉麥提古麗說,依據條例第十四條,現在大家修繕房子、懸挂設置廣告牌、安裝外置設施等都必須按照規定申請批准。
李明恩多年來一直從事旅拍行業,今年3月他將店鋪從西雙版納搬到了喀什古城。“新疆出台條例規范相關經營行為,防止過度商業化和無序開發,給了我們信心。”在他看來,讓行業在良性競爭中健康發展,既守護了古城獨有的文化韻味,也讓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更讓游客能在純粹的體驗中感受古城魅力,實現了商業效益與文化傳承的共贏。
“藥茶的味道非常獨特,既有茶香,還有些中藥味。”在喀什古城藥茶文化館品嘗完藥茶的重慶游客王梓軒說。
條例鼓勵發展以商、學、研、養、閑為特色的旅游新業態,同時鼓勵舉辦有利於喀什古城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傳播的活動。
藥茶文化館日常免費向公眾開放,很多游客慕名而來。該館負責人王旭波說,現在藥茶文化的推廣得到了政策支持,讓我們更有底氣把藥茶文化推介給海內外游客,讓更多人透過藥茶讀懂維吾爾族傳統醫學的深厚底蘊,感受中華文化兼容並蓄的魅力。
喀什市委副書記、市長偉力·阿西木表示,通過“景區+就業”模式,有效激活古城經濟活力,推動其從“靜態保護”向“動態發展”轉變,真正實現居民在家門口就業。同時喀什古城如今擁有109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和156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催生出更多獨具文化意蘊的文旅產品,旅游業態不斷創新,讓各族群眾實實在在享受到文旅發展帶來的紅利。
數據顯示,今年前7月,喀什古城景區接待游客達1668.6萬人次,同比增長60.72%,實現旅游綜合收入74.7億元,同比增長25.02%。
劉孟馨表示,喀什古城的實踐証明,法治不僅是歷史文脈的“守護者”,更是文旅活力的“催化劑”,當保護有章可循、開發有規可依,文化遺產才能在時代浪潮中既守住根脈,又煥出新韻。(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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