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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法護根脈 文化遺產煥光華

2025年04月09日11:20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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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不到古城,不算到喀什。”喀什,這座古絲綢之路的重要樞紐,擁有長達2000多年的建城歷史。在喀什古城中,眾多傳統民居靜靜佇立,歲月已在它們身上刻下了上百年的斑駁印記。近年來,經過更新改造、保護利用,來此旅游休閑、感受新疆文化魅力的游客絡繹不絕。老舊建筑煥發新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古城保護條例》等地方立法的護航,功不可沒。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進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提升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近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聚焦“保什麼”“誰來保”“怎麼保”等關鍵問題,加快推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治化進程,依法守護新疆的歷史根脈,出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規條例,天山南北各具特色的歷史文化資源綻放出更加絢麗的光彩。

千年遺址守住文化根脈

清明假期,吉木薩爾縣北庭故城遺址迎來各地游客,大家在此感受別樣的文化交融與碰撞,體驗蒼茫壯闊的塞外風光。“漫步北庭故城,仿佛一眼千年,感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生不息。”來自山東的游客馮浩說。

作為新疆唯一的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同時也是新疆首批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瑰寶,北庭故城遺址保護工作近年來邁入快車道。文旅融合為其注入活力,科技賦能讓其再現光華,而法治保駕護航更是為這一事業筑牢根基,作用不容小覷。

2013年5月20日,《新疆吉木薩爾北庭故城遺址保護條例》施行,拉開立法保護北庭故城遺址的序幕。“這部條例對依法規范和保護北庭故城遺址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適應當前保護和傳承需求。”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忠說,今年3月26日,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遺址保護條例》,開啟了法治保護北庭故城遺址新篇章。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北庭故城遺址保護、管理和利用應當堅持“保護為主,加強管理、挖掘價值、合理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原則,還首次將“數字掃描、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科技保護方式寫入條款,明確文旅融合、研學教育等活化路徑。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從新疆實際出發,立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特色鮮明,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和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在距離北庭故城遺址300多公裡的吐魯番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交河故城遺址保護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坎兒井保護條例》先后施行,既突出地域特色,又注重保護傳承,使跨越千年的歷史遺存煥發新生。

新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庄漢表示,得益於地方立法保護,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成為一部部講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歷史的鮮活教科書,証明中華文明始終在兼收並蓄中歷久彌新。

古舊村落留住美麗鄉愁

古舊村落蘊含獨特的自然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價值,具備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被稱為“活著的文物、有生命的歷史”。

截至目前,新疆擁有中國歷史文化名村4座,中國傳統村落53座,僅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就有8個村庄位列其中。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木壘傳統村落保護工作遭遇了一系列“成長的煩惱”,如何保持古舊村落的傳統風貌,留住美麗鄉愁?

2019年10月1日,《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傳統村落保護條例》施行,這是新疆首部保護傳統村落地方性法規,其中對拔廊房作出具體保護規定。

在木壘最具代表性的月亮地村,也曾出現過村民改造、翻建拔廊房時破壞原始風貌的情況。“條例把拔廊房保留了下來,留住了傳統風貌,也守住了我們的鄉愁。”昌吉州人大代表、該縣英格堡鄉月亮地村村民劉淑琴說。

漫步在月亮地村的青石板路上,一排排拔廊房韻味古朴,吸引著無數游客來此“見山望水覓鄉愁”,村民們也因此受益,開民宿年收入超過20萬元的不在少數。

月亮地村絕非個例。去年5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古城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新疆首次通過地方立法形式,為一座古城“量身定制”保護法規。修舊如舊,把傳統街巷、院落、民居、作坊都列入保護范圍,禁止改變傳統院落、民居的建筑結構,條例中的這些內容,保護了古城風貌,延續了煙火氣息,讓來自天南海北的游客“走進古城,讀懂新疆”。

“這些法規的實施,有效保護了文化遺產,形成了可學習、可借鑒的新疆經驗。”庄漢表示。

千年史詩得以活態傳承

非物質文化遺產,宛如一顆顆璀璨明珠,蘊含著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更是維系民族情感的堅固紐帶。新疆作為多民族聚居、多種文化並存地區,各民族文化長期交流交融,維吾爾木卡姆藝術、麥西熱甫和柯爾克孜族史詩《瑪納斯》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立法保護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刻不容緩。

代代相傳的《瑪納斯》,與《格薩(斯)爾》《江格爾》並稱“中國少數民族三大英雄史詩”,堪稱“柯爾克孜族的百科全書”,2006年入選國務院頒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又成功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如何讓千年史詩得以活態傳承、歷久彌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出台正當其時。條例對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才培養、經費來源、傳承場所建設、傳承活動保障和瑪納斯與旅游融合發展等作出規定,並首次對瑪納斯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地和瑪納斯史詩代表性傳承人作出明確界定。

“立法保護是《瑪納斯》史詩形成以來的一項重要舉措,影響極為深遠。”瑪納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江努日·圖日干巴依說,未來應在條例支持下,將其納入課堂教學,讓更多青少年了解這部史詩,進一步推動《瑪納斯》史詩的保護與傳承。

“立法保護文化遺產是歷史的必然選擇,也是時代賦予我們的重要使命。”在庄漢看來,通過立法保護,這些文化遺產得以重煥生機,成為新疆乃至全國的文化名片。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娟表示,新疆是歷史文化遺產富集區,文化遺產保護離不開法律制度的支撐與引導。“大家愛這片土地,就應當保護這片土地上的歷史文化遺產,讓子孫后代能夠了解文明傳承的脈絡。”她說,未來還要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確保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張磊)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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