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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發布《商標代理服務規范》地方標准

2025年03月25日1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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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編制的《商標代理服務規范》(標准號:DB65/T 4898-2024)地方標准發布實施,填補了自治區商標代理服務地方標准空白,標志著新疆商標代理行業邁入規范化、標准化發展的新階段。

據統計,新疆有效商標注冊量已突破40萬件,商標代理機構數量達到334家。隨著新疆商標申請量的持續增長,商標代理服務需求旺盛,商標代理行業迅猛發展。為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相關專家、行業協會及企業代表,經過廣泛調研和多次論証,制定了《商標代理服務規范》地方標准,進一步規范商標代理行為,提升商標代理服務質量,促進商標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商標代理服務規范》規定了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代理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原則、服務條件、服務范圍、服務流程、服務內容與質量、服務質量管理、信息化管理、評價與改進的要求,實現從接待咨詢、委托代理、建立檔案、業務處理、跟蹤進展、信息反饋全流程規范化管理。在業務受理階段,根據委托人委托內容進行查詢分析和風險評估,詳細介紹業務流程、所需時間、收費標准及法律風險等,並與委托人達成共識。在業務處理階段,簽署合同,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代理業務,將與代理業務相關的各種往來文書或信息及時送達委托人或通知委托人領取,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委托人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在業務跟蹤階段,將商標代理委托合同、初始轉交材料、業務資料、往來文書等服務過程中收到或形成的所有文件資料登記存檔,並根據代理業務的進展及時更新和存檔文件,保証信息的及時性、連貫性與完整性。

下一步,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強對標准的宣傳和培訓,推動商標代理服務機構做好標准的實施,同時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標准落地見效,切實保護創新主體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

(責編:李龍、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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