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資源廳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管理
2025年03月11日12:16 |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新疆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切實做好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詳細規劃)編制、實施管理工作。
《辦法》強調,詳細規劃應當依據批准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應當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其主要內容應當納入詳細規劃。設區的市、縣政府結合詳細規劃實施情況、重點功能片區布局、重大項目落地等,制定詳細規劃年度編制計劃,分期、分批組織編制。設區的市、縣政府應當在本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結合行政事權統籌生產、生活、生態和安全功能需求劃定城鎮單元、鄉村單元和特殊功能單元。詳細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草案予以公告,並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公告時間不得少於30日。
《辦法》提出,城鎮單元詳細規劃由設區的市、縣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政府批准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政府備案﹔非縣政府所在地鎮的城鎮單元詳細規劃,由鄉(鎮)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政府審批。鄉村單元內由鄉(鎮)政府組織編制村庄規劃,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后,報上一級政府審批。城鎮單元詳細規劃分為單元詳細規劃和地塊詳細規劃兩個層級,均應當按需編制。城鎮單元內的村庄,可根據實際編制村庄規劃或地塊詳細規劃。村庄規劃應當按需編制,可含一個或多個行政村。特殊功能單元詳細規劃按照相關法規編制、審批和管理。
來源:新疆自然資源廳
(責編:韓婷、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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