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啟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
2025年02月05日10:19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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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聯合印發《自治區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疆范圍啟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以下簡稱“質量保險”),進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制,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質量保險是由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的開發建設單位投保,保險公司對在保險責任期內、保險范圍內出現涉及結構安全或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質量問題履行維修賠付義務,屬於財產保險業務范疇。保險對象主要為新建的住宅工程項目。
“推行質量保險是有效回應人民群眾對‘好房子’新期盼的具體行動,是對國家和自治區現行質量保修制度的一種補充和完善。”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總站負責人楊磊介紹,由保險公司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對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質量服務,可最大限度減少質量常見問題發生。如仍出現質量問題,由保險公司進行先行維修或賠付,可有效減少人民群眾的維修支出以及矛盾糾紛的發生,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確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責任范圍和期限、索賠和賠償責任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基本保險責任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責任期不低於10年)、保溫和防水工程(責任期不低於5年)、供熱與供冷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責任期不低於2年),具體范圍和期限由開發建設單位和保險公司具體約定。
《方案》要求,保費的計算基數為工程的建筑安裝總造價,在工程建設費用中列支且無需購房者承擔。鼓勵開發建設單位擇優選取保險公司投保,並在工程開工前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合同,支付合同約定的保費。保險公司還應當制定完善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告知書、保險理賠應急預案等,開發建設單位在業主收房驗房時一並交付。(王亞芸)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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