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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2024年度經營主體年報公示的公告

2024年12月20日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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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2024年度經營主體年報公示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對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由全區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需報送2024年度報告。

二、報送時間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報送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報送時間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1.經營主體登錄新疆政務服務網“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https://zwfw.xinjiang.gov.cn/efficientlyOnething/onething-xinjiang/onething/themeColumn),選擇“企業數據填報一件事”,跳鏈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系統,報送年報。

2.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https://nb.xjaic.gov.cn)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3.個體工商戶關注“新疆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擊“網上辦事”欄目,選擇“個體戶年報入口”,通過手機端進行年報﹔也可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微信小程序,點擊“年度報告”欄目報送年報,或登錄“絲路有信”微信小程序報送年報。

四、注意事項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不按期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或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狀態),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不按期提交年度報告,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年度報告的有關規定、具體內容、操作流程及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監管(年報)咨詢電話可登錄“新疆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網上辦事”“了解我們”欄查詢。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局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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