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數字經濟規模達5322億元

20日,由新疆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新疆數字經濟研究院、新疆數字經濟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新疆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23)》(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23年,新疆數字經濟規模達5322.03億元,佔GDP比重為28.87%。
據統計,2017年至2023年,新疆數字經濟規模從2548.56億元增長至5322.03億元,年均增速13.06%。
從區域發展看,2023年,新疆14個地州市數字經濟規模平均值380.15億元,超過平均值的地州市有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蘇地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和克拉瑪依市﹔新疆14個地州市數字經濟規模平均增速為8.73%,超過平均增速的地州市有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魯番市、克拉瑪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與阿克蘇地區。
從數字經濟規模看,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阿克蘇地區數字經濟規模居全疆前三位,佔比達52.19%﹔從數字經濟佔GDP比重看,排名前三的地州市是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數字基礎設施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報告》顯示,新疆數字經濟發展基礎設施指數最高的前三個地州市是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地區與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023年,新疆累計建設5G基站數超過5萬個,所有地級市城區、縣城城區、鄉鎮鎮區已實現5G網絡覆蓋。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數由2022年的1174.8萬戶提高到1288.3萬戶,比上年末增長9.7%。移動電話普及率為111部/百人,增加3.51%。
發展數字經濟需要良好環境,《報告》顯示,新疆數字經濟發展環境指數最高的前三個地州市是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從區域分布看,數字經濟發展環境是以烏魯木齊市和克拉瑪依市為核心。
新疆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陳兵建議,新疆要加快推進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撐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多管齊下,解決人才短缺問題﹔依托“九大產業集群”,建設一批產業互聯網平台﹔支持平台企業發展,深化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加快數據資源開放和開發利用,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建設網上銷售、消費統計系統,提升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決策水平。(於江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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