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委社工部制定印發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辦法
2024年09月21日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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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規范性、專業性、科學性,培養一批能力強、業務精、服務優的兩新組織黨建指導員,近日,高新區(新市區)委社會工作部制定印發《高新區(新市區)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個章節14條,涵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的選拔條件、派駐范圍、日常管理、保障激勵等重要內容,為加強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打通服務非公企業“最后一公裡”提供人才支撐和制度保障。
《辦法》指出,要優先選拔政治素質優、思想要求嚴、黨性原則強、黨務基礎好的正式黨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作風正派,清正廉潔,能發揮黨建指導員熟悉企業業務情況的優勢,具有一定的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在服務企業發展的同時善於做黨員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指導企業加強黨建工作。
《辦法》明確,要綜合考量黨建指導員派駐兩新組織的范圍、方向,尤其是對班子不健全、軟弱渙散,經濟效益差、各種問題矛盾突出的兩新組織要擇優選派。工作重點圍繞宣傳黨的政策、健全組織體系、指導開展活動、協調解決困難、強化陣地建設、培育示范典型等方面履行職責。
《辦法》要求,各黨(工)委要把黨建指導員選派工作納入到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目標,每年對黨建指導員進行考評。對企業歡迎、職工滿意、工作突出、考評優秀的黨建指導員進行表彰和獎勵,激發黨建指導員的積極性。對考評較差的黨建指導員,給予批評教育,及時進行調整。
下一步,高新區(新市區)委社會工作部將積極做好《辦法》的宣傳、解讀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讓黨建指導員深刻理解辦法內涵。建立相關監督機制,確保黨建指導員按《辦法》履行職責。定期開展經驗交流活動,促進黨建指導員相互學習,提升黨建工作指導成效。(劉濤)
來源:高新區(新市區)融媒體中心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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