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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確定首批136家“醫保集採藥品示范店”

2024年07月02日11:28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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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在全疆范圍內啟動“醫保集採藥品示范店”授牌儀式,首批136家定點零售藥店獲得授牌,群眾將在這些示范店零差價購買到質優價宜的集採藥品。

集採藥品是由國家組織或省際聯盟(含省級)牽頭的集中採購的藥品,集採的核心是帶量採購,以量換價,實現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新疆為鞏固集採工作成效,保障群眾用藥需求,降低用藥負擔,鼓勵在銷售集採藥品、國家談判藥品中價格執行表現突出的定點零售藥店,樹立行業典范,並從中確定日常管理、服務群眾較好的定點零售藥店作為首批示范店。

在國藥控股國大藥房新疆新特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市新醫路二分店,記者看到,店內的處方藥專區內又設置了集採藥品專區和國家談判藥品專區,櫃台擺放著心腦血管類、內分泌類等集採藥品,每種藥品都明碼標價。

78歲的高俊霞拿著處方,到店購買她日常服用的6種慢性病藥,其中有兩種是集採藥品。從進店到購買,她隻用三五分鐘就順利買到藥品。“集採藥品價格便宜,質量還好,是我們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買到的便宜藥、放心藥。”高俊霞說。

店長褚雪蓮告訴記者,該店配備集採藥品品規數量283個,國家談判藥品品規數量158個,日均服務約480人次,其中近一半患者是慢性病患者。以甘精胰島素注射液為例,集採之前一支需要143.5元,集採后降到一支48.71元,享受慢病報銷的患者隻需要花11.69元。

首批136家示范店是從全疆的慢性病、雙通道定點藥店中篩選確定的,作為示范店,要求價格透明,確保藥店內所有集採藥耗產品嚴格按照中選價格銷售,國家談判藥品必須按照談判價格銷售,醫保統籌支付的藥品其售價不高於招採平台挂網價﹔同時,要求公平對待,即所有納入醫保報銷的藥品價格不高於非醫保報銷的價格。此外,示范店還要求配置達標,藥店集採藥品和國家談判藥品的配置率不低於20%或至少達到300個。

除此之外,“醫保集採藥品示范店”還需簽署《醫保集採藥品示范店承諾書》,明確遵守承諾,接受社會監督,維護參保患者權益。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黎介紹,開展醫保集採藥品示范藥店授牌工作,標志著自治區在深入推進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改革、優化藥品銷售市場環境、強化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等方面進入新階段。醫保部門將成熟一批、再選樹一批示范店,讓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群眾。(任春香)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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