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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項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

2024年07月02日10:58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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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按照新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時序進度要求,自治區第4、7、25、26項整改任務整改完成、如期銷號,成為今年第一批銷號的整改任務。

新疆扎實推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明確整改項目、整改目標以及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制定時間表,形成了整改任務清單,分階段分年度推進,按時序完成整改。

整改任務第4、7項中,針對督察組指出的“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不力,違規產能監管不嚴不實,7個不符合新建高能耗項目相關要求,地方有關部門仍默許項目違規建設”問題,自治區發改委組織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分類施策,進行節能技改、替換落后能效設備、拆裝相關設備的方式完成整改工作。通過第三方對項目整改進行評估,單位產品能耗、各項指標均達到國家相關要求。其中,部分項目單位產品能效水平達到行業先進水平,能耗達到國家先進值要求。違規建設的588立方米高爐目前已停止生產,並拆除、切斷相關生產配套裝置,已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

第25、26項任務中,針對“工業污染綜合治理不到位、石化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推進不力”的問題,自治區相關部門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依法追究相關企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鑒定評估。目前,相關企業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排放設施進行提標改造,各企業各項污染物排放均已達到國家有關行業現行最嚴標准要求。同時,各相關地州市生態環境部門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和監測,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截至6月底,自治區已完成29項整改任務,其他17項正在有力推進。(李行)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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