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得好|網友反映直播間賣假和田玉 新疆市場監管部門助維權
隨著電商直播帶貨大潮的興起,不少消費者通過觀看直播購買心儀商品,山寨假貨也在直播間肆意泛濫。日前,一位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在直播間買到假和田玉遭遇維權難。
該網友留言稱:“我進入一個和田玉直播間,看到主播在玉器市場帶貨,現場與賣玉人講價,並承諾所賣產品保真。不放心又和主播再三確認和田玉的真偽,主播說都是真的絕不騙人。最終花1184元購買了10個真‘玉器’,收到貨打開一看是玻璃制品,當即要求主播退貨,卻被該主播在平台拉黑。該主播用多個賬號打著保真和田玉在售賣假貨,希望能引起領導重視,督查嚴查。”
留言截圖
針對該網友留言反映的情況,和田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網絡直播地址找到該主播,並進行現場調解,經協商商家同意消費者的退貨申請。和田市委辦公室回復稱:目前已完成退貨,商家已將玉石款退還給消費者。
“在直播間買到假玉后被商家拉黑,本想的這事兒難解決,沒想到留言一周內我的問題就解決了,感謝工作人員。”該網友對人民網記者說。
近年來,直播電商“異軍突起”,直播帶貨創新了消費場景,但由於“台前幕后”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証難,導致虛假營銷、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據相關部門統計,目前直播電商用戶規模已經達到5.3億人,市場規模已達4.9萬億元。近五年來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同時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於傳統電商。
此前,新疆發布的《2023年自治區恢復擴大消費工作實施方案》中指出,優化消費業態,要加強排查網絡直播平台售假行為,促進直播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田地區市場監管部門也曾召開和田玉石交易市場開辦方約談會,並下達《提醒告誡書》規范市場行為,促進和田地區玉石交易市場和直播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保護和田地區玉石品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信息,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切實改善售后體驗。
新疆瑞盟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姍姍說,消費者享有安全保障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賠償權等權利。在網絡購物時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不輕信主播承諾,不在直播間購買貴重物品﹔權益受到侵害及時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交易過程中留存証據,訴訟維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及網絡平台均有責任﹔對於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金額伍萬元以上或者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以上的,是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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