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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地聯合印發高頻行政執法事項減免責清單

2024年04月21日10:46 | 來源:兵團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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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兵團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高頻行政執法事項減免責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推動兵地交通協同發展,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構建包容審慎監管格局,提升自治區和兵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協同水平。《清單》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清單》包括輕微違法行為免罰高頻事項34項、從輕處罰高頻事項5項、減輕處罰高頻事項4項、免於行政強制措施高頻事項2項。其中,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檢驗檢測的違法行為,視情形全部滿足規定條件,可免於行政處罰。對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違法行為,至少滿足積極配合執法並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未造成危害后果等規定條件中的1項,可減輕行政處罰。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兵團交通運輸局強調,《清單》中已列明的執法事項,各執法部門要嚴格遵照執行。對未納入《清單》的執法事項,各執法部門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進行研判,依法作出免於處罰、從輕處罰、免於行政強制措施決定。執行過程中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立案,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通過普法教育、勸導示范、約談回訪、風險提示等柔性執法方式,教育引導當事人自覺守法,實現執法目的。(禚藝)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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