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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場監管局公布部分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2024年04月18日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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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決策部署,聚焦民生重點領域,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查辦了一批不正當競爭案件。

為大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公平競爭,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選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阿克蘇某養生保健館虛假宣傳案

阿克蘇某養生保健館以舉辦阿膠產品展銷會為名,組織聚集老年人消費者,通過宣傳講座、播放視頻等方式,宣傳其銷售的阿源牌阿膠塊可以治療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但無法提供上述產品具有治療功效的証明材料,構成虛假宣傳,阿克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50000元罰款。

博樂市烏圖布拉格供銷合作社精河縣某營業部虛假宣傳案

博樂市烏圖布拉格供銷合作社精河縣某營業部在其經營場所銷售的一批“翠冠”牌海藻優根型有機水溶肥料,標識標簽上標明技術指標與生產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登記証》和企業標准上核定主要技術指標不相符,具有明顯技術指標數值優勢,足以給消費者造成誤導,精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20000元罰款。

阜康市某食品銷售店虛假宣傳案

阜康市某食品銷售店為推銷蒙牛系列羊奶粉產品,通過組織老年人聽課、一對一、免費送禮品、“一元秒殺活動”等方式,宣傳蒙牛系列羊奶粉具有調血糖、治療胃病、治療虛勞羸瘦、寒冷虛乏、心痛等症,輔助治療肺氣不足、消渴(糖尿病)等症,但無法提供上述產品具有治療功效的証明材料,構成虛假宣傳,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40000元罰款。

吐魯番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吐魯番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達到商品房銷售的目的,向購房者宣傳並承諾“購買某建設項目小高層一樓商品房的業主有附帶后院專有使用權”,但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顯示其宣傳具有專有使用全區域實際屬於公共綠地,且商品房買買合同中未約定相關區域專用使用條款,構成虛假宣傳,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0元罰款。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幼兒園仿冒混淆案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幼兒園在幼兒園家長等候區懸挂“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檢測中心,3-6歲中國兒童動作發展指標體系與工具研制課題組,試驗基地,貝體體育,卓躍兒童運動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足球特色幼兒園,自治區體育局、教育廳、財政廳”牌匾,但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証明文件,構成仿冒混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20000元的罰款。

烏魯木齊某商貿有限公司仿冒混淆案

烏魯木齊某商貿有限公司在其銷售的新疆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半干米粉標簽上標注“委托方:烏魯木齊某商貿有限公司,生產商:桂林全州縣康樂粉業有限責任公司”字樣,但未與桂林全州縣某粉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委托合同,構成仿冒混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沒收7袋半干米粉,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烏魯木齊市某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虛假宣傳案

烏魯木齊市某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通過電話和微信的方式向學生家長宣稱其“具有八一中學有擇校考試經營業務,八一中學要通過數學、語文的兩門考試,進行擇校考評”,並向學生家長收取費用,組織所謂的“烏魯木齊八一中學”小學升初中的數學、語文擇校考試。但烏魯木齊八一中學証實,從未與任何培訓機構和學校聯合參辦過擇校考試,當事人行為構成虛假宣傳,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處50000元罰款。

烏蘇市某調料水產糧油店仿冒混淆案

烏蘇市某調料水產糧油店銷售的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吻化出品蘋果果汁飲料”外包裝與“惠爾康紅蘋果果汁飲料”系列商標、外包裝高度相似,引起購買者的混淆和誤認,構成仿冒混淆,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果汁飲料63件,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

(責編:李龍、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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