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新疆發布關於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倡議

2024年04月08日16:30 |
小字號

全區食品生產企業:

食品標簽承載著傳遞食品信息、保障食品安全的功能,也關乎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和消費意願。為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提出如下倡議:

一、提升主動意識,解決消費痛點難點

將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作為解決消費者急難愁盼問題、保障食品安全、拉動消費增長、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對《公告》內容開展學習培訓,積極採取針對性改進措施,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二、優化標識位置,讓到期日易於查找

在預包裝食品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採用“見包裝物某位置”的形式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其位置應當清晰明顯、描述准確、易於查找。

三、提高標識清晰度,讓到期日看得清楚

使用最小高度不小於 3 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於 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改進噴碼、打印等日期標注技術和設備,確保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注內容持久清晰。

四、改進描述方式,讓到期日不用計算

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五、踐行主體責任,讓消費者買得放心

採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同時標注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分裝日期,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社會接受監督,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

(責編:李龍、楊睿)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