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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

2024年02月29日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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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是廣大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主要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如果購買使用時選擇不當,容易引發交通安全問題,留下消防安全隱患。在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要選擇正規產品,並遵守相關要求,安全使用。

一、電動自行車購買提示

1.了解商家資質及產品質量。購買電動自行車前應注意查看商家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選擇証照齊全、市場信譽度高、經營狀態穩定的商家進行消費。

2.認准CCC認証標志。為了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消費者請選擇証照齊全、市場信譽度高、經營狀態穩定的商家或平台渠道,選購帶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CCC認証)標志和合格証的電動自行車。

3.注意查看產品裝置。根據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裡/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等。

4.嚴格按照說明書的指導使用電動自行車。購買電動自行車后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嚴格按照使用說明的要求操作使用。

5.不要擅自改裝或要求銷售者改裝電動自行車,改裝電動自行車不但會影響電動自行車安全騎行,而且屬於違法行為。

二、電動自行車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1.在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充電。在專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充電,不把電動自行車或電瓶放在樓道充電,不私拉電線,更不要在室內進行充電。

2.合理控制充電時間。按照電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時內就能完成充電,充滿電后及時切斷電源。過充容易導致短路,進而引發火災。

3.盡量選擇在白天。充電夜間充電缺少看護,更易發生火災,且最易造成人員傷亡,充電最好在白天進行,小區物業加強巡邏看護。

4.避免在雨天充電雨天。充電容易導致充電器、充電接口進水,進而發生斷路,引發火災。避免在積水超過電瓶的路段行駛,以免電瓶及線路進水。

5.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電動自行車在充電時,要仔細檢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電動自行車在起火時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災。

6.嚴禁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瓶、電氣線路荷載能力有限,如果隨意加裝音響、照明等設備,很容易造成線路超過負荷,引發火災。

7.不合格嚴禁購買偽劣產品。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電瓶和充電器如同行走的定時炸彈,隨時有可能發生危害人身安全和財產的事故,一定要選購正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套產品。

8.嚴禁混用電瓶、充電器。不同品牌的電瓶、充電器,與原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參數不匹配,充電時容易造成電壓過高,導致電池升溫乃至起火。

9.定期檢查維護。定期到維修點做檢查,防止接觸不良引起發熱,避免線路老化、磨損而造成漏電、接觸不良或短路等故障發生。

消費者在購買或者維修電動自行車時,應當主動向商家索取發票等購貨憑証、服務單據,一旦出現糾紛可作為維護自身權益的依據。如發現經營者生產或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沒有強制性產品認証、相關零部件參數與合格証不一致,或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強制性國家標准,通過撥打12315、1234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提供線索。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

(責編:李龍、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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